深圳高新企业长期拖欠员工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40:57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是深圳龙岗区坪山镇南布村奥华斯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 以前公司经常是这个月底发上个月的工资,比如说10月底发9月的工资, 从今年6月起,公司开始拖欠员工工资, 6月7、8号才发4月的工资 到7月,又进一步推到7月10号发5月份的工资 到8月,在前面有过拖欠经验的基础上,一直到8月15号才发下6月份的工资 9月份,老板可能看到在前面拖欠工资也没有出事的原因下,一直到9月25号都没 有要发工资的迹像. 后有员工向深圳劳动局投诉,再反映到当地劳动部门,当地 劳动部门派人来调查之后才被迫将7月份的工资发下,并在劳动部门的压力下,于 9月30号发放了8月份的工资. 10月初,公司搬厂到南布后,又继续拖欠员工工资,一直到11月30号才发放9月份的工资。 至今(09年01月05号)还没有发10月份的工资. 很快就要过年了,工资迟迟不发,员工们个个都很心急。出来打工不容易,过年就靠这么点 工资,却拖着不发,这叫人咋活! 请看到的好心律师帮帮忙,谢谢!
原来公司规定月底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是不是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根据这一点,是不是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本来我们是上六天班,没有加班费的,厂方为了逃避劳动法,单方面制订了工资结构分配,底薪只有750,其它的都分到加班费里面去了.
并连哄带骗带威胁的让我们在工资结构单上签了字,请问这个工资结构单有法律效应吗?这样做是不是不合劳动法的?我应该抓什么证据?

我不是律师,是做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你所说的这种现象在企业中经常出现的,对待这种问题我个人认为要从两方面分析,第一,要看员工和企业的关系,如果企业在其他方面做的很好,能给员工一个很好的发展平台,只是因为资金断流导致拖欠工资,而您本人有愿意与企业共同发展,那就建议您坚持下去,做企业的中流砥柱;第二方面,老板比较抠门,有钱自己大吃大喝,借着经济危机的幌子不给员工发工资,而员工本人则认为在企业没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则建议您不要勉为其难的委屈自己。 关于与拖欠工资的问题,国家有规定在15天之内是允许的,也就是说应该在15日之前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关于赔偿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我没有发现明文规定。但是您可以通过劳动稽查部门反映此情况,借助劳动部门要回自己的工资。 不过目前经济形势不景气,找个新的工作很难,不建议您采取过激行为,能够和老板和平解决问题是最好的途径。 仅此回答 抛砖引玉。

你们能够举证证明企业拖欠你们劳动报酬吗?如果有证据,你们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拿支付令去要工资,如果企业还不给的话,法院会强制执行!

向深圳劳动局投诉,再反映到当地劳动部门,当地劳动部门会派人来调查之后并在劳动部门的压力下还是会发工资的。劳动局不只是摆设,也不是跟企业混在一起的,而是专门帮助劳动者.当然有的也不是很热情,你们可以多催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