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请法律专家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56:27
困扰我的问题,急!
父亲一家买房子,由于父亲不在家,房产名字由二儿子签的;现在大儿子娶媳妇,因为住房问题,闹出纠葛;于是父亲欲把房产权的名字转过来,不知道现在国家的法律怎么规定和个人所得税是怎么定的,房子买了50万;再者是由二儿子和其他两个儿子和父亲找一家公正处,派律师代表,把房子产权分割四部分,一人占25%;不知道这样的程序有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到时候二儿子不认,该怎么办;本人很急,望法律方面的专家给我解答,谢谢了!
公正处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吗?
如果缴税会交多少啊?
由二儿子找律师,把产权分割四部分,四方持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大哥马上给你解答。
你们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分割财产。 这样已经 具有了法律效力。

由于房子在2儿子名义下,所有权归2儿子所有。如果他不同意分割财产,那就没有办法了。除非证明当面你们买房子的时候 ,钱是父亲的,并且父亲切实有紧急事情出去回不来,才可以确定房子归你父亲。

现在房子是2儿子的。
个人所得税是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原来是1600,现在是2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1首先要说的是,房产以登记为准,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产(当然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只登记夫妻一方的名字)

2首先父亲买的房产,要看产权证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如果登记的是二儿子的名字,法律上就是二儿子及二媳的房产

3律师见证的协议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但相关部门不会直接认可,而公证也只是产权转移的途径,如果要分割产权,关键是要过户,也就是变更产权登记

4首先,如果把房产分割成四部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前提是现在的产权人同意,如果产权人不同意的话也不能办理。

其次,分割成四部分,每人百分之二十五,办理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产权人把房产其他的部分分别赠与受赠人,赠与合同在我国是强制公证的,办理公证后去房产部门过户。当然现在赠与的税费很高,赠与要收取赠与价值百分之二的公证费,过户时还有收取赠与价值百分之三的税费。当然另外的办法就是走买卖程序,产权人将房产的份额走买卖形式卖与其他人,然后去房产部门过户,这样只有过户的税费,因为估计你的房子刚买不久还要交营业税,所以费用就是百分之一的房价款+营业税,具体要问当地的房产部门

再次,如果办理房产为四人共有的话,代表上述房产登记人为四人,以后行使该房产相关权利要四个人(及配偶)一起处分。所以未来房产处分的行为会非常麻烦

4找律师的话没有任何用,律师见证和找你们加俩个无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