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保险或法律的进来,高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8:30:57
4. 2007年1月7日晚,黄某的丈夫李某乘坐某汽车服务公司的赣AJ客车从浙江省象山县回家过年。当晚11时10分左右,当赣AJ号客车行至杭金衢高速公路往江西车道200公里+500米处(浙江省龙游县境内)时,被庞某所有的赣D号重型货车追尾撞翻,造成赣AJ号客车上的乘员李某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赣AJ客车驾驶员事发后逃逸。该起交通事故经浙江省公安厅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衢州支队认定,赣D货车驾驶员庞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赣AJ客车驾驶员负事故次要责任,李某无事故责任。赣D货车在中国人保财险吉水支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保险期间为2006年4月22日至2007年4月21日。赣AJ客车在中国人保财险南昌市青云谱支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保险限额为25万/座,保险期间为2006年12月8日至2007年12月7日。因协商不成,李某家属黄某等将肇事车辆赣AJ客车、赣D货车车主、司机及其两家承保公司均告上法庭,请求龙游县人民法院判令众被告赔偿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经济损失计币20余万元。乘客可否直接起诉保险人要求赔偿保险金? 我只想知道最后那个问的答案

不可以。
因为乘客并未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是汽车公司与保险公司。乘客只能请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然后责任人可以另外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合同不针对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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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乘客不能直接向保险人要。

因为这个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客运公司签定的 所以只要有收益人领取保险金。而收益人是 客运公司。

同时客运公司对乘客有附随照顾义务,因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所以可以要求客运公司赔偿。

解答如下:乘客面对两家保险公司:
第一,赣D货车在中国人保财险吉水支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该保险公司仅仅对赣D货车实际赔偿受害人后的损失负责,如果赣D货车没有赔偿受害人或者对受害人没有责任,那么该保险公司不对受害人承担责任。从诉因来看,该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仅仅是合同责任,只对合同向对方承担合同责任,合同以外的受害人无权起诉。
第二,赣AJ客车在中国人保财险南昌市青云谱支公司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该保险公司承担的同样是一种合同责任,这种合同当中都是约定承运人保险人对承运人的赔付责任最终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是保险公司仅仅对承运人承担责任,对乘客不直接承担责任。
第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赣D货车入了交强险,则依据道交法76条,受害人可以直接起诉中国人保财险吉水支公司,但数额限额为12.2万。
第四,如果赣AJ客车为乘客入了意外伤害险,则要看合同约定的赔偿金受益人是谁,如果是乘客,则乘客可以直接起诉,如果约定的是承运人,则乘客仍不可以起诉。
不知道是否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