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判决书生效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32:06
判决书上这样说的:“(限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二十日内付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

问题是:这个生效日要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才算,然后何时才能送达到被告手里呢?没有时间限制吗?被告一辈子不去拿判决书或者法院说找不到被告,那这个案子还能结吗?再者,法院如果送到了被告手里,法院又会通知原告吗?(万一法院与被告是亲戚)。。。。。

总之,这个法院送判决书到被告手上,难道没有时间限制吗?送到被告手上之后,会通知原告吗?

亲身经历,希望各位法律工作者能够帮忙解答一下,谢绝不相关的回复~~
是交通事故案件

哪一天是送达之日,到法院去查。经办人手上有一张 送达回证。有被送达人的签收时间的。
送达以后,不会通知原告的。

一般作出判决后,10天内必须 送达(好象这个时间,反正法律有规定,必须几天之内送达。不可能一直不送。送不到,可以公告。公告期是2个月,也就是说,,最迟60天也送达了。)。

如果判决书送达后15天,被告没有上诉,就生效了。。。履行期限满了以后,被告没有履行判决书上确定的义务,原告就可以申请执行。
原告是个人的,一定要在1年以内申请执行。
若是原告为公司,一定要在6个月内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好象是已3个月为期限

法院直接邮寄判决书的,按照接到判决书的时间为准

故与判决书上的落款时间相差不远.

如果被告在15日内不上诉,那么3个月后法院强制执行,当然

你是原告有事没事就跑去法院里的法征处找那的人烦他们

一旦时间到了你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他们如果不执行可以搞他们

如判决书送达不到,就要公告,就是登报纸,时间是2个月,期间费用原告交,75天后判决生效。判决书送到被告手上,原则上法院没有义务告知原告,所以要去法院问问判决送达了没有。如果没有,是没办法进行执行环节的。

公告60日视为送达。然后根据判决书确定的期限申请执行。

民事判决书是在签收判决书15天后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但是这样的话,即便送达了,也达不到你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