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办费 一次摊销 一次扣除 如何修改上年数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23:36:29
2007年度 开办费 一次摊销 一次扣除 。
2008年度 发现帐务有问题
请问有什么方法处理?
如何修改帐务?
或者是如何调整

别让税务局找麻烦的方法都是可以

专管员不太认识 所以送礼不好办
07年我给税务局报表已经把开办费列入管理费进入亏损额,税务局的网上已经显示了亏损额,08年如果年度报表会自动弥补,我怎样在08年度作处理

财务上,开办费就是要一次计入费用的。

所以这个是不用纳税调整的,

所以,你在零柒年的时候,你的开办费按税法的规定是五年摊销。

所以,你会被以你的开办费的百分之八十,纳税调整增加的。

这个与你们财务上没有关系。

你们也不用对纳税调整事项进行专门的财务上的账务处理。

开办费一次进入当期损益是正确的。我谈下我的理解
1、07年申报没错。08年申报所得税时按5年摊销期摊销就可以了,例如:开办费/5年*实际月份=税法允许扣除的部分,剩余部分就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项。不用进行账务处理。
2、07年申报错误,即开办费没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直接做到费用中,税务申报亏损了,如果是这样你可以和专管员谈谈对去年的申报表重新申报(现在还来得及,专管员签字后可以重新申报),说明是自查发现的。

1. 开办费在2007年一次摊销进费用是正确的。因为在对开办费摊销进行会计处理的时候,是以第一次开发票取得收入为摊销起始时间的。

《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

2. 在计算2007年所得税时将全部开办费作为费用扣除是不对的。因为在计算所得税时,开办费是从发生月份的次月开始摊销的。

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实施条例对开办费虽然没有专门的具体规定,但开办费应属于长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