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工作,今天被公司辞退,明天谈判赔偿问题,有些东西想了解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6:22:12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 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但我现在这家公司不符合以上任何一条,且裁员已经超过二十人,是当日通知,当日解除,没有经过上述任何所规定的程序,是否构成违法裁员?
如果构成,根据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那么我是2007年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应当得到赔偿是二个月的工资(包括补帖等所以应得收入)+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需加一个月,因为是违法裁员,那么是双倍赔偿,一共是6个月的工资,对吗?
如果公司不认同双倍赔偿,申请劳动仲裁形势是否对我有利?
另:我查社保的时候,网上的结果显示我只交到2008年的4月,但我的工资却一直是扣了社保的钱的,明天我到劳动局核实,如果公司确实没有给我交,那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我和公司有四年的合同,这是第二次签合同,只过了不到一年。辞退的理由是公司经济性裁员,但公司只是生意差了点,并没有出来经营困难,而且公司在这个星期还招了四个人,所以公司没有任何理由裁员,如果裁了,这是什么性质的违法,我并不是很清楚。
从你的表述看,你有素质,懂法,那就好办了,你和公司由劳动合同么?新的劳动合同法颁布了,有新规定,你查查看。另外,你懂了一些常识,但没法律依据,我告诉你,你到当地找律师询问,他会告诉你怎么做,综合之后,你准备材料,维权,保险扣了,网上没有,他违法,你告他,公司有时抓那些没文化的大头,你去就这么办,没问题。祝你好运。
你先不要讲政策,先讲讲你是为什么被辞退的,理由是什么。只有先搞清楚起因才行,你说是不是兄弟。
从你的描述来看,这属于违法裁员,应当支付正常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但是没有提前通知的一个月代通金不能算双倍。单位应当按照你的已服务期限(即你的实际工龄,与合同期限无关)支付经济补偿金2倍的赔偿金,每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2个月工资。
据<<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中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查广东省制定实施办法,再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咨询。
你是2007年开始在这家公司上班,合同中是否注明了有试用期? 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