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双方房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1:59:03
各位好!我有一个亲戚,丈夫疑似有外遇,所以想问一下,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房子是否是平分,或者说是判给没有外遇的一方,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丈夫的名字,现在男方正闹着要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姐姐,是否想在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现在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男方的手机短信,以取证据来证明男方有通奸罪?请各位帮忙!

1.房子要分清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婚前购买而且婚后无需还款属婚前财产,离婚后房产归属丈夫。婚后需还款按还款比例判各占产权比例。
2.婚后财产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丈夫的名字,妻子要保护个人才产,必须马上拿结婚证到当地国土及房屋管理局申请对该房产的共有权,终止丈夫在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并取得房产的共有权证(等同房产证)。
3.调查男方的手机短信可通过征探社取证据。

只要你亲戚不同意的话,男方是不能把房子卖给他姐姐的,因为在她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如果离婚的话,只要你亲戚有确切证据证明她丈夫有外遇,可以向法院申请房产

1要先审查房产的性质。如果房产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或者继承、接受赠与时指定给一方所有的,或者经过有效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均为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的时候不需要进行分割

2如果是婚后取得并无约定,虽然只登记男方的名字,但法律上是夫妻共有财产,一方无处分权利。所以男方是不能直接将房产出售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主张分割

3对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理论上是均等分配,或者一方要房一方要钱。但如果确认能够证明男方有外遇,那在感情破裂的问题上, 男方存在过错,女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要求多分。当然对于该问题,女方存在举证责任。通常的做法就是保全,一般让律师或者公证处取证。手机短信可以做为证据,但要经过公证处公证才可以,否则法院不能直接采信

4在我国,通奸不是犯罪,如果男方有外遇,并与外遇对象以夫妻名义生活,那构成重婚罪,如果只是单纯的非法同居,尚不构成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