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与劳动者之间没有签合同要怎样处理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5:04:19
1.由于我在工厂由06年10月至09年1月已工作2年多了,但在今年09年过完元旦返厂开工时老细说解雇我,并赔偿一个月工资给我,但我不同意,按这样情况我应可以拿倒多少赔偿呢?
2.如果工厂没有跟劳动者签合同,是否工厂录用劳动者时,每寻用一个月就要给劳动者双倍工资呢?
3.如果工厂不按劳动法赔偿的话,劳动者到当地的劳动局求助,劳动局没法处理有何办法呢?

一、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二、支付从入职日到离职日期间的经济补偿金;
三、为你办理失业相关手续,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2008/2月每月向你支付双倍的工资;

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它们会管的。

从08年1月1日起算,每月都是双倍工资。

企业破产了也是要先付工人工资。

1、应得到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及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若要求即时离开的话)
2、从08年2月1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3、可以劳动仲裁,如果证据充分,仲裁庭会支持你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