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保全----代位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0:13:2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次债务人”又是什么意思

举个简单的例子,2007年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2009年1月15日还,后乙由于货物滞销欠丙20万元货款,乙不积极向甲主张还款,此时临近债务清偿期,丙可以代乙向甲主张还款,债权人是丙,债务人是乙,次债务人是甲

A对B享有债权,同时C对A也享有债权。

如果A对B的到期债务不积极行使债权,从而影响了C对A债权的实现。这时C可以行使代位权。

此时对于C来说,A依然是债务人,而B就是C的次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