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命案的一些法律问题,高分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2:48:53
案例:小A在某大厦所属停车场与停车场管理员人员发生小纠纷。事后此管理员人员恶意报复,趁小A不备将其杀害。 请问此种情况下,适用何种法律?此管理员应该受到何种法律制裁?重点请问:此停车场所属单位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需要,请问此单位要承担多少责任?如果对此提出索赔,请问索赔在什么范围内算是合理要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为了避免分数浪费,先送上20分,如果答案满意。 追加200分。
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忙回答下,混分的就别来了。 谢谢。

1、故意杀人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性质比较恶劣,属于报复杀人。
2、如果该管理员没有比较有力的从轻情节,比如自首、立功,或者被害人有比较大的过错(主要看起因,即纠纷是如何产生的),一般来说会判死刑的。
3、停车场的连带责任。比较复杂,但可以说实践中在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判决单位承担一定责任的非常少见,因为员工涉及故意杀人的行为一般很少会跟所在单位扯上关系,但如果本案起因是该员工因为工作上的问题作案(例如是为了单位利益),才能判停车场承担一定责任。从本案情况来看,该员工是事后对被害人进行报复,该停车场承担责任的可能不大。
4、关于索赔。死刑案件的民事赔偿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一般法院会判决一个数额,但被告人没钱的话也执行不了。至于单位,如果承担责任,最多也就在5-10万元之间, 再高的话也不太可能。

故意杀人罪

1.肯定适用刑法。
2.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看主观动机。
3.如果是管理员个人的报复行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受单位指使,负责人就要承担故意的责任。
4.在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受害人家属可以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判的很多,但是受害人家属真正拿到的很少。

此案当然应适用刑法。管理员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是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家属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以及其他负有赔偿义务的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金额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位应否承担责任,关键看管理员在实施杀害行为时是否是在履行职务?当时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吗?如果是,我认为可以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要求单位赔偿,其承担的责任应是全部责任;如果不是,可能不一定判决单位承担责任。

管理人员的这一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涉嫌故意杀人,应受到相应制裁,具体制裁程度应依据实际情况。
停车场在此种情况之下不负有法律责任,因为管理人员的杀人行为与其职务无关。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主体。
受害人家属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具体金额应当包括小A的扶养人、赡养人、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