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抢劫我,结果我打死了其中一个,我要负刑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13:51
老公欠一屁股债自杀,老婆有还债的义务吗?

三人抢劫,应当认定正当防卫,造成一人死亡,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如果法律是公正的,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属实,你属于正当防卫,应该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还债

第一个问题,如果是为了自卫而杀了人,那基本是无罪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没帮你老公签类似担保书之类的东西的话,基本上是没义务的.

我这有个人打死一个抢劫的,那个做好事的人,被警察用绳子拉着在游街.

根据《刑法》第20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要注意,理论上对“暴力”的程度存在争议。一般认为,第三款规定的几种犯罪,应当达到严重威胁到了被害人的人身安全的程度,才可以对于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而不负刑事责任。例如对抢劫犯罪以非暴力手段实施的或者仅以暴力相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实施的、以及携带凶器抢夺而构成抢劫犯罪,不能算是严重威胁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此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的死亡,恐怕还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你提出的问题关键在于第一,法院是否能认定犯罪行为人实施的是否是抢劫。第二,如果是抢劫,那么抢劫的暴力程度是否达到严重威胁人身。如果综上两条都能得到法院的认可的话,应该是不负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