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一审法院的裁决不服而提请上诉是行政复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50:09

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内,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或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若属于垂直领导的,则只能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法院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是行政复议。法院的裁决分裁定和判决,对于裁定,有的只能复议,有的只能上诉;对于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纠正楼上lqpskywalk 的错误观点,并非所有的裁定都不能上诉。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裁定是可以上诉的。

法院属于审判机关,也是司法机关。行政复议只是正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作出的纠错机制。

对于审判机关的纠错机制是上诉和审判监督。

如果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仅限三种)尚未生效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申。也可以到上级人民检察院请求提起抗诉。

要看你案子的性质了、你要是想上诉,请尽快吧。

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