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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4:59:52
四、实例分析题(共2 题,共26分)
1、某糕点厂采购员王某持该厂空白介绍信和工作证到某市采购面粉,恰巧看到该市某土特产进出口公司(下称土产公司)近期收购的棉白糖质优价廉,便自作主张,以糕点厂的名义同土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糕点厂向土产公司购买绵白糖4000斤,预付货款2000元,余款一个月后付清。王某预付了货款,将绵白糖提走,回厂后向厂长作了说明。厂长认为,厂里尚存有大量绵白糖,无需再进新货,况且厂里只要求王某采购面粉,因此购买地绵白糖应由王某自己负责处理。王某无奈,只好自己想办法出售绵白糖。一个月后,土产公司向糕点厂催要货款,糕点厂以购买绵白糖纯属王某个人行为为由,拒绝支付。土产公司则认为王某的行为应由糕点厂负责,遂诉至法院。
问:(1)如何认定王某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糕点厂应否向土产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农民某甲决定自己出资购进一套机器设备,办家庭塑料制品厂。因资金不够,向朋友某乙暂借2万元。某甲对某乙说:“我付了钱即可提货,预计两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两个月内开工没问题。到那时资金周转过来,我保证把钱还你”。某乙说:“假如时间不长的话,我并不着急用钱,利息我可不要,不过你先得打一借条”。某甲就写了一张:“暂借某乙2万元整,待塑料厂开工后的第二个月即奉还”的借条。设备运到后,某甲发现眼下搞塑料制品生产还不如倒卖塑料加工原料钱来得快,所以某甲将自己购进的塑料加工机械租给了同村的塑料加工专业户某丙,利用某乙这一笔不要利息的借款,自己去倒卖塑料加工原料了。快到半年了,某乙见某甲有钱作买卖却无钱还他,就上门索款。某甲觉得赖帐更有利,反正用多长时间也不必付利息。就说原来在借条上写得很清楚。设备安装好开工后的第二个月才还钱。现在设备有了,但原料还没搞足,所以还开不了工。故等过几个月后原料全搞到了,开工后才能还钱。某乙看出某甲完全没有诚意,于是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某甲立即偿还2万元借款,并加收赖帐期间应付的利息。
【问题】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将如何处理本案?为什么?

1、(1)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理由: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民事行为.
本案中,王某存在无权代理行为,但土产公司凭王某的介绍信和工作证有理由相信王某有代理权,并且土产公司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故王某行为完全符合表见代理特征.
(2)糕点厂应当向土产公司支付货款。
理由:因为表见代理依法产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即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所以王某行为的后果最终应当由糕点厂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