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给百姓开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00:37
和谐社会,法治社会,为什么连一个很小的离婚执行案件也这么难?
本人于2008年6月2日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起诉离婚,2008年6月16日在花乡桥法院开庭审理,2008年9月4日接到离婚判决书。男方一直不履行判决内容,协商无果后,本人无奈之下于2008年10月21日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让回家等候消息。2009年1月5日本人接到了居住地区法院的传票,通知我2009年1月9日到区法院履行判决内容。到了区法院我得知男方是在2008年12月16日到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2008年12月24日转到我的居住地的区法院委托受理。2008年12月10日我家人还专程赶往北京丰台区法院执行庭问询相关事宜,法官让回家等消息。我就不明白为什么我申请的强制执行都过去了两个半月的时间了被执行人都没有收到任何的执行通知,而男方的申请仅仅过了20天的时间就完成了整个案件的受理。我们是在同一个法院申请的强制执行,就因为我家是外地的吗?就因为男方家里有关系吗?我到现在都不明白申请强制执行从立案到送达执行通知到底多少个工作日能完成。整个离婚过程中我都想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可是法律真的保护我了吗?我还能相信法律吗?如何执行?希望大家为我讨个公道!?

法院是给所有人开的。你应该咨询你的律师,或者在法律网页询问,到底问题出在哪里。是你的申请有问题,还是对方的执行有问题,然后才能对症下药。法律是公正的,就标志着对你是公正的,对别人也是公正的。如果问题真在法院和别人,可以根据专家的指导做出相应的对策。

理论上,法院不是为哪个人开的,应当维护公平正义。但实际上法院是腐败的重灾区。您说的问题可向该院领导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