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7:15:51
我祖上房产约200平米,这个房产是奶奶名下的,奶奶名下3子女大伯父、二姑、我父亲,但是奶奶在71年就因病去逝了,房产就暂以我大伯的名字登记的,约在10年前被开发商征用,我大伯在未告知我父亲和二姑的情况下私自对奶奶的遗产进行了处理,据了解后来奶奶的遗产被登记在我大伯母的弟弟的名下。他们的理由是说我父亲和二姑很少照顾奶奶,由于我父亲长期在外工作,但我父亲和二姑是履行了赡养义务的,而且我父亲和二姑未见奶奶留下的任何遗嘱,大伯也拿不出任何能够让自己私自处理奶奶遗产的有法律效益的依据,近2年我们才得知奶奶遗产被转让于本家族以外的他人名下的信息,二姑和我父亲都未能享受到属于他们的那一部分。我们是否还能够要回属于我们的那一部分权力吗?

上法院吧。

法律规定如果没有遗嘱又无法证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那么应当平均分配遗产。

你应该去找个律师咨询下,这样最保险。

什么叫要回,这就是你们的权利,与生俱来的!!
虽然你没有继承你奶奶的权利,但你父亲有,既然你奶奶没有遗嘱,那么她的财产自然要有她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如果健在的话)继承。
依法维护你们的神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