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9:06:05
爷爷奶奶有一子一女,我爸爸十多年没有去工作而为了照顾爷爷奶奶,生活来源靠妈妈的工资,5口之家一直很和睦,前年爷爷去世,留下一住房,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在的时候到他去世包括奶奶现在的生活起居的任何费用,全由我爸爸一手包干,姑妈未出一分钱未尽任何赡养义务,爷爷去世前留下一代书遗嘱,爸爸代写,爷爷签字并按了手印(因爷爷不愿家事让外人知道,不愿在外人面前公证,同时爷爷告诉爸爸在无证人的情况下姑妈口头答应爷爷不要房子,姑妈对我爸爸也承认),爷爷去世后,爸爸要求姑妈写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算是良心发现,也写了,现在问题是奶奶年岁已88,神志已不清醒,姑妈仍未尽任何义务,以后奶奶去世的话,我爸爸也说了不用她一分钱.现在爸爸想奶奶去世以后,把房产直接继承给我(孙女),是否需要姑妈签字?(因为她现在在家庭方面又开始有无耻的行为.我以后不愿再见她),那些证明和遗嘱是否可以产生效应呢?如果需要她的签字,我在什么情况可以不要她签字自己去办理过户呢?如果最后她还是要和我们家争房子,那她能要得到吗?
希望各位专家帮忙分析一下,谢谢!

通常遗产过户先是要看是否有遗嘱.
有的话,也要看是否有做过公证.

你要去当地的有关部门咨询,因为将来打起官司来,谁有理谁没理另说,按照常规你姑姑应该有一份的.

你姑姑放弃继承的书面证明很重要,由此可认定你姑姑放弃了继承权,

除此之外,你姑姑未尽赡养义务,继承法规定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