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家庭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19:10
家里有个祖屋被征收了,政府赔了一点钱,叔叔说那不是我爷爷一个人的(即房子属于权和赔款)。因此把爷爷告上法庭,说他独拿了那笔赔款。
现在爷爷只想把那赔款给他的其中一个子孙,请问爷爷有没有这个权利?
请熟悉法律的人士帮我解答,感谢万分~~
房产系我爷爷的~~

1、房产是你爷爷的,但如果该房屋是你爷爷和你奶奶共同房屋【婚后购置或建造】,你爷爷仅享有房屋的一半产权。
2、如果你奶奶去世前,未明确遗产的继承,则该房产的一半属于你爷爷,剩余一半由你爷爷、你叔叔、你叔叔的其他兄弟姐妹共同按照份额分割,你叔叔自然拥有一部分的遗产继承。
3、你爷爷可以立下遗嘱,或直接办理公证手续,将所属自己的个人财产全部或部分的遗赠给孙子,这种赠予行为是有效的。

祝你好运!如还有不明白的可进一步解答。

房子是谁的产权,就是其和配偶的共有财产,子女不享有补偿款。如果系其个人财产,可以赠与任何一个人。

房子是谁的?如果是爷爷的,他就有权处理.

要看此房的所有权人是谁,很简单如果有产权证的话,去看一下就知道了。如果是你爷爷和你奶奶共同财产,那么你爷爷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你爷爷有权力把财产赠与他的孙子,或者以遗嘱方式留给1个孙子继承。但是仅仅限于处分自己的财产。

1 祖屋如果是你爷爷或奶奶的名字,他们是有权处理房屋赔偿得来的款项的,相当于处理房屋。

2 赔偿款做为房屋所有权人的私有财产,所有权人可随意处置此款。打个比方,你有2000元钱,想买东西或无偿给朋友使用,任何人是无权干涉的。

既然房产的所有权人是你爷爷,你爷爷就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你爷爷可以把属于他的这部分财产赠与给其中一个孙子,任何人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