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求暂住证明,办不到暂住证明就起诉不了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20:27:44
我想咨询:我父亲和一个外地女人想离婚。但是法院要她在北京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明,我们已经和她本人闹僵了,也找不到她,她的住所也不稳定。我还有什么办法起诉她?

根据法律规定,无经常居住地的,到被告人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所以,你父亲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你要起诉必须知道对方的具体地址,不然法院传票也到不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