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半年后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26:51
开始到公司工作时未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之后工作4个月后重新谈定工资待遇(未留任何书面依据),之后3个月实领工资为约定工资扣除保险后部分,工资单上没有显示扣除部分,保险也没有给我们交;12月29号签订2年工作合同,今年1月领取工资时告知我们前3个月我们的工资是按低于口头协定的标准支付的,已全额支付;目前正在私下扯皮;请问公司做法合法吗?我们如果采用罢工的方式合法吗?还有公司所谓扣除的保险为全额保险每人扣除530余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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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

只要工作超过1个月不签合同就是违法的,必须从工作次月开始支付你们双倍工资

对于社保扣费,扣除530肯定多了,因为公司部分必须是公司承担,你们只需要承担个人部分

罢工不是最好的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是最好的选择,准备好没有签合同之前的工作证明,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胜算很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