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5年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希劳动仲裁,此情形如何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0:47:09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仲裁请求:
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1993年8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共15年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2年x(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4100元,共49200元及10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492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08年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41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2008年12月份工资4100元;
以上四项总金额为:61500元+61500元+4100元+4100元=131200元;
4. 仲裁受理费、仲裁处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5. 请求裁决解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关系.
申诉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所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12X4100元=49200元加二倍赔偿金49200元X2=98400元,共147600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诉事实:
申请人xxx于1993年08月01日入职于xxx厂,在xxx厂印刷部由一个小小印刷学徒做起,做到现在印刷部副主管的职位,为xxx厂服务了整整15年之久,曾被xxx厂评为优秀员工及在2007年xxx厂报第十期总经理随笔一栏得到总经理xxx的亲自认可,可见厂报。
在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时,申请人曾强烈要求与xxx厂签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提交13个老员工联名书写的申请书,但被申请人并不接受此申请书,没有和申请人等13个老员工签无固定期合同;并欺骗申请人等13人只签定1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申请人当时不懂

要想帮你写申请书,需要明确几个问题
1、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是属于何种类型的?是合同终止自然解除,还是其他的情形,请申请人说清楚,才能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只有违反解除合同才能支付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2、你与单位何时签订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何时不再去单位上班,明确这两个时间,才能确定是否有未提前30天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额为补偿金(一个月工资)
3、确定你12月份工资是否支付,没有支付才可以要求支付工资,而且可以25%的延迟支付的赔偿金。
本人系仲裁工作人员,希望这次能够帮到你
通过你的补充,只能回答以上两个问题,公司未提前30日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12月工资没法,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及25%的赔偿金。
对于合同解除的原因,你没有陈述,我也无法准确回答。只能选取两个我认为的方向,希望有一个适合你。
第一,你08年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以合同到期,不续签,劳动关系系自然解除,这样的话,对你不利,你只能得到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7条。这样你可能会觉得不公平,但是现行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合同到期终止,在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08年以前,合同自然终止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第二,单位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你可以得到1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样依据97条,08年前12个月的,08年1个月的。
另外,因为你离职手续还没办,所以单位尚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是合理的,所以你不能要求50%的额为经济补偿金。如果离职手续办完了,单位却没有支付你补偿金,或没有足额支付,你才可要求50%的额为经济补偿

1.如果是工厂解除的合同,那工厂好像要付你双倍的12年8*4100元的钱,10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不可能,50%倒是一定的。
2.好像是没有这样要钱的。
3.可以要25%额外经济补偿金
4.仲裁不收费了,北京不收,你们那里还要啊?
5.你如果请求裁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你是拿不到第1条赔偿的。
你的申诉事实太繁琐,大多数没有用!劳动仲裁是不会收的。你只要写清楚你从什么时候上班的,然后再写清事情的大概就好了。至于强迫你们写什么,要在劳动仲裁上面说。还要准备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