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修改工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3:35:55
大家好,我想请问下,我跟单位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那时候刚毕业没去注意什么,岗位是文员,但是我一直是从事技术方面的,所以我想请问下,我的合同期是2008.1.1-2010.12.31,我打算跟单位提出就是更改工作问题,但是合同期不变,也就是从2008.1.1开始从事技术工作,这样合理嘛?
如果不能,那么就要从09年开始,那如何办理呢,只要两方同意,人事帮忙修改合同,在劳动局备案修改就可以了嘛?请帮忙解答下,本人没考虑的问题也请给予提示,谢谢!
单位同意是绝对没问题的,但是人事说在 合同书上直接修改 然后盖劳工的章,,后面劳动局更改,这样可以嘛?
我是很想把过去的从08年开始也该成 技术工种!!!

1、首先,公司没有义务必须为你调整工作岗位。你可以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要求,公司是否同意,取决于公司人员状况、工资需要以及你的特长等等。2、如果公司同意你的要求,可以对合同进行变更,不过合同期限一般不会变更,因为改变劳动合同期限,意味着多签一次劳动合同,这对公司是不公平的。3、合同变更后即生效,不需报劳动局备案。

可以的,只要双方同意,能够把原合同废止,重新订立新合同,当然上面的工作内容也可以更改。就这么简单

你问的情况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如果单位同意,自然一切都会很顺利的完成,至于人事修改合同、劳动局备案,这些问题单位肯定会搞定的。

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合同【岗位不同,待遇可能不同】,估计你想改变工作性质的想法比较难实现【毕竟你还准备继续工作】。

与单位协商吧,举例子证明你在新的岗位工作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好的服务,以情打动公司。

祝你好运!

如果单位同意,自然一切都会很顺利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