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东和承租人签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益?违约该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56:46
我和大房东通过正常手续租了一套两居的房子,准备长期住。现在我住其中一居,把另一居租给了别人,于是我便成了二房东,而大房东也同意我把其中一居转租。我和向我租房的承租人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上很详细,其中有违约处理,并明确合同有效期间不能任意终止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明确违约金数目。目前的情况是承租人现在只租了三个月就不住了,虽然有提前一个月告知我,但他们租完房子走人的时间正正好好是过年,我之前也在网上发过住房信息,但这时候来看房的人寥寥无几,他们走也没帮我把这房子转租,眼看着这房子就得空着了,过年我还要回家,我是二房东,房子租不出去就得赔钱,两居的价钱就得我一个人承担。我向他们说要扣违约金他们不但没有跟我协商的意思,还跟我吵架,还出口伤人。说是如果执意扣他们违约金的话就赖我这了,找一大堆人来住不给房租,看我怎么办。我的问题是,如果我想通过合同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合理吗?而且他们还说,我跟他们签的合同白纸一张,得找大房东才可以。说房产不是我的,没有权利扣除他们的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你作为二房东只要大房东同意你转租,你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
关于违约金的条款也是有效的,你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
但是,执行起来很困难,所以说,这个事……

前期的你就该收他的保证金作为抵押,这样的事太多了,自己吃点亏买教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