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销售提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1:30:21
公司年初和销售人员签订的销售政策,每年年终总结算,全年的利润23万,100%完成提成6.2万,完成70%以下,无提成。因为我们是销售仪器仪表产品,有些客户会留货款的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可以说10%就是我们的利润,但是等到一年候才能收回来。而销售合同上并没有提及到质保金问题。老板说留质保金的也算货款没有完全收回。合同没有执行完,不能算今年的销售业绩,只能等到明年质保金收回后再结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谢谢大家,合同中没有明确的说明这个问题,现在已经这样了,如果他坚持不算,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再次感谢大家!@!

不合理,因为那10%也是你们创造出的业绩,是你们劳动所得,应该得到相应的奖励,但是你们在签订合同或者销售政策的时候应该在里面注明这种情况,才能够有理、

肯定是不合理的,你们公司的老板也太黑了,这不是明摆着让你们没提成拿,这样算,你们第一年肯定没得钱拿了。等于你们老板请了一个免费的长工一样,这是欺诈行为,如果严重可以告你们老板。

这是老板有意设置的陷阱,你们要想一下反奸计。
便宜了这种老板。

对于这点在签合同时就应该考虑到,应该在签合同时和老板商量好。在者可以跟老板说明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