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但是公司说提前离职者可以提出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5:26:36
因经济危机影响,公司向员工提出“凡(愿)提前离职者,公司都将遵循国家规定并参照不续约情形给予赔偿,具体金额均可与人事协商”,我是在2007年9月份进的公司,合同签订了三年,现因其他发展,我向公司提出离职,可索赔多少钱为宜?

你公司的这条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国家规定是按照劳动者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续约情形只补偿2008.1.1后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在2008.1.1前入职就等于被剥夺了2008.1.1前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的。而具体金额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有明确规定,按照离职前12个月的税前总收入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等。单位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必须首先满足法律规定的底限,高于法律底限的才可以协商,低于法律底限的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是协商,而是强制。

你不能向公司提出辞职,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是要等公司裁员。千万不要被公司的花言巧语所蒙蔽。

公司依法裁员应当支付你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公司违法裁员应当支付你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