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关于一场官司,懂得人进来看一下,律师朋友更好!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6:29
一个14岁女孩丢失,过了一年,我们找到这个小女孩,她在别人家了。我如果告他家人拐卖青少年,但女孩却说自己是自愿的(不要管原因,反正很复杂)。我现在告他家人拐卖青少年。罪名是否成立!
懂法律的进来看下,如果回答的好 我会再加分
本准备给300分 baidu不让给!
我是女孩的亲属 代表她父母一方的 看了各位的观点 好像我以拐卖青少年罪不成立 那这属于对方什么犯罪?拐骗罪么 ?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惩治将人作为商品出卖,而换取其对价的行为。此行为是否违背受害人的意志再所不问,就是说即便是小孩,或者妇女同意,也不能因此免除行为人的罪责。本罪成立的重点在于“卖”,即有拐骗、为卖出为目的的收买、接送、中转等行为之一的即可成立。

但是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只是在小女孩丢失了一年以后在一家人收留她的地方找到了她。这并不能成为这家人拐卖她的依据。

如果小女孩的失踪确属是被人拐卖,然后被这家人收买,那么这家人是有涉嫌收买被怪卖的妇女儿童罪。但是法律规定,对于收买被怪卖的妇女儿童的,如果对她没有虐待并且不阻止对其解救的,可以不追究收买者的刑事责任。

另外,从你叙述的情况上看,还可能涉及一个罪名,就是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但是他们家人是否有这样的犯罪,是要有事实来证明的。

最后,以上我所提到的几个罪名都是公诉案件,即要检察院来起诉的,如果你有确实的证据可以证明他家有涉嫌这些罪名的可能,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他家仅仅是收留了一个流浪儿童,是没有成立任何犯罪的可能的。反而作为儿童的监护人,更要好好的谢谢他们。

你说的这些问题,不管是拐卖儿童罪还是拐骗儿童罪,都需要有司法机关处理认定。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有公安机关对该事件进行侦查,如果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会向检察院移交案件,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如果没有发现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就不予立案。
那么,孩子丢失,别人收养,从民法上来说,是无因管理行为,别人为了孩子父母的利益,发现无人照看的孩子,带回家里,进行照顾。这属于无因管理,孩子父母想要回孩子是有权利要回的,但是,要支付别人照看孩子期间的生活费的。

首先,这个女孩是谁在找她?也就是你代表的是亲生父母?还是其他受托的监护人?
14岁(不知道是虚岁还是周岁)已经有独立的思维能力,但是判断能力和生存能力都比较薄弱,应该属于有限行为能力的人,如果对方(包括孩子)不能举出原监护人有重大罪错的事实,那么回到父母身边还是很有可能的。
至于是不是拐卖青少年,和你为什么要用这个罪名起诉,事实不清楚,无法进一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