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了工作15年的员工,该如何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4:45:37
我地2人在香港一家贸易公司的深圳仓库工作了15年,公司没有在深圳注册,在广西2001年才注册有合资企业,且我地没有签有合同,事实劳动证明我都有,08年31日老板突然宣布09年元月裁员,但没有告知有任何补偿,请问:我是否可以按照劳动法要求公司赔偿我每年补1个月的工资?

兄弟!找律师去~~只要这个公司存在你就有相当于你在那工作一年的工资拿了~
够岁数了没有~~够的话就直接拿退休金,,如果说那公司有帮你们买社保的话那就好办了

孩子别怕!啊!这有得赔~~~放心~~就看你想不想~~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条文: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你已经属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
二、公司不可以无任何理由来解除合同;
三、违法解除的需支付你双倍的赔偿金。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工作了十五年,公司是没有权力辞退的

给七个月工资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