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欠条到现在还有法律效应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3:17:08
本人父亲1996年在别人处打工,老板欠他966块的工资,说半年内还清,若没还清就以五分的利息计算。可是那个老板在去年的时候去世了,请问那个钱还能不能叫他家人还清? 请知道的说下谢谢了!~
当初好象没有什么协议书,老板就写了一个欠条给我爸爸。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而且我爸说他的遗产有好多钱。

结论:
您好!这个问题涉及到遗产的继承和债务的承担。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当初老板承诺您父亲的条件有没有书面协议?借钱有没有借条?所以,现在就是要搞清楚这些证明文件有没有,如果没有您就无权主张您的权利;如果有的话您现在可以向老板遗产的继承人要钱,他不承认的话您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补充:
欠条在就好办,但是老板口头跟你父亲的承诺拿不出证据就没办法了,最多就是给您工资的利息罢了,您可以先与对方协商,不行的话就上当地劳动保障局告老板拖欠工资,因为这种案子上法院起诉,法官都不会受理,钱太少了

你得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一直在主张你的权利,也就是说:你得证明你一直向他要钱了,他没给。这样时效还没有超过。你若证明不了,只能向他要钱,法律上支持不了你的,因为你的诉讼时效已经超了。他若给你就给你了,他若不给你,你不能通过法律来强制执行了。

欠条始终是有效的,你可以以此为依据向老板的家属要求偿还,老板的家属应当在其遗产范围内偿还你父亲的这笔钱,除非遗产压根就没这么多。

比较麻烦的是这个欠条已经过去了12年,一般来说民间债务的诉讼有效期是2年,所以一旦对方不认帐,你们想打官司的话,这张欠条应该已经失去了诉讼效力。也就是说欠条能帮你证明债务的存在,但是法院已经不会因此而判你们胜诉。除非你能证明在过去2年内你们还曾经催促过这笔债务。

我的认为是:那个钱是完全可以让他的家人还的!我想,他们也应该付给的!至于利息,就不必追问了,如果人家愿意付给一点的话,也好!不愿意,也算了吧!打官司,毕竟还是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