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八级伤残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3:01:13
我朋友于08年年初在山东济宁出车祸(属济宁市城镇户口),对方全责,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后查出但为了治疗并未提出逮捕.此事故造成朋友骨盆多处粉碎性骨折,手术后骨盆畸形,两下肢相差3厘米,左下肢股骨头坏死,更换人工关节,两腿大腿处约有两巴掌大小无知觉,右脚大拇指无知觉,勾脚受限为四级,现仍在骨盆内打有四个钢卡.经当地鉴定部门伤残鉴定为一个八级,两个十级伤残,不知这样的结果是否合理,住院已十个月了,现出院不知都是有哪些赔偿,是否应该有精神赔偿,大约能赔偿多少,具体应该怎么去运作,请教法律界专家.不胜感激.
朋友出事后已经做了鉴定为重伤,您所提到的几项费用大约能在多少呢?各项分费用计算有多少,总共赔偿有多少,请说详细点好吗,拜托!

住院期间的有:抢救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二次手术费等,

八级伤残:当地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X6,再加上两个十级,总共费用大约为十万左右。

你朋友的伤情是否构成重伤是能否逮捕的关键,

对方如果不赔钱,最好的办法是打官司

对方的车险应该不赔,你估计是要通过法院处理。应该可以补偿十万左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