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人身伤害性质非常恶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8:45:06
虽轻微伤我也想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一壮男卖菜短斤缺两还强迫买卖竟无理当众辱骂殴打妇女至口鼻出血,四门牙松动,嘴唇破裂,脸也肿了.
大家出出招

刚才查了一下关于强买强卖的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而且是轻微伤,不够刑事责任.
消消气,就当是撞门上了
退一步,海阔天空
忍一时,风平浪静

用法律来维护自己

首先是报警验伤啊。然后通过法律和电视台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