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弟为哥哥讨公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2:36:00
大家好,我是四川省泸州市的刘宏(是个盲人,此贴是由朋友代写),下面讲述的事情绝对是真实的,希望大家帮忙顶贴!
事情经过:
2009年1月12日凌晨2时许,四川省泸州市龙马谭区小市荣峰商城发生一起坠楼死亡事件。死者刘禹是我的亲哥哥,我们一起共同生活有20余年,希望各位网友帮忙,让这件事情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2009年1月11日晚,刘禹(即死者)和战友王兵在一起吃晚饭和唱歌,饮了酒。24时许,我哥哥和王兵乘坐电梯到达小市荣峰商城7楼找租住在701房间的陈小容(刘禹和陈小容均属离异人员,双方曾有过恋爱史。)由于见到陈小容与其前夫杜振在一起居住所以非常激动,与杜振发生强烈冲突,陈小容见状拨打110报警,1时5分民警赶到现场和王兵,陈小容一起用毛巾将我哥哥手脚捆绑约束,并且用皮带将毛巾连接,随后民警通知120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医生赶到现场为我哥哥注射醒酒剂“纳洛酮”,过了一会儿民警就和医生一起离开。
但是我哥哥于之后不久就坠楼身亡,请问民警当时为什么在发现我哥哥是酒后闹事后,不将其带回派出所醒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于酒后闹事者,民警应用警绳将其手绑起,直至其酒醒为止,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是派出所民警却将刘禹的腿,手,脚捆绑连接在一起,任其留在事发现场。在相关法律条例中,只有死刑犯才能将其手脚捆绑在一起,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没将其带回派出所?
派出所民警将我哥哥委托给王兵和陈小容,但王兵也喝了酒,陈小容和杜振是与死者发生直接冲突的厉害关系人,请问派出所的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在案发后派出所没有将陈小容,杜振,王兵进行隔离,是否会造成其串供?而且第2天也未隔离,而且这三位当事人还能在派出所自由出入,是否会造成第二次串供?再者1月12号录完口供为何将三位当事人释放,是否会再次串供?
还有死者住12楼,案发现场在7楼,民警为何不将刘禹带回12楼的家中?
我哥哥从王兵身旁跳向门外时手脚被捆绑在一起的,从屋内到门窗需要一个过程,其长度接近八米,请问在这段时间内陈小容,王兵,杜振在干什么?
我哥哥手脚被捆绑后,由于饮酒,之前还发生了激烈冲突,应该是筋疲力尽,而且还注射了120的醒酒针剂“纳洛酮”,应该比较平静,为何他还会想到跳楼!
如果刘禹是自杀,为何颈子上有掐痕。而且

整理所有相关材料、证据、尸检报告,一、到当地派出所上级部门报案;二、向督察部门投诉;三、主张赔偿的话,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仪申请;四、作为弱势群体,你可以寻求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和媒体的帮助。祝你好运!

我为你哥哥的遭遇感到愤愤不平,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很有可能,不是一般的打架闹事,或者是自杀案,很有可能是一起谋杀案,告她,告当时接到报警的民警。这里疑点重重。要是不好使的话我建议你拨打12388热线搞到中央纪委去,看他重视不重视,他有多大的关系网他也无法拉关系拉到中央纪委

法医有鉴定结论吗?

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