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请教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09:47
我外公外婆已经过世了,留下一套房子,但是这套房子是公房,现在就我其中一个阿姨的户口在里面,想问一下,这套房子能否象遗产一样我外公外婆的子女平分?谢谢
我是上海的

不能,因为这不是你外公外婆的私有财产,没有继承权。

一,你们对该公房是没有继承权。因为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是国家的财产,不在遗产范围之列。

二,公房本身不能继受,但是这时又涉及到公房的出租权、使用权及承租权的继受问题,按照有关公房租赁法规还涉及到公房管理的合法性的问题,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公房所有权虽然不是被继承人的,但是其使用权及承租权可由共同居住人继受。

但是,这是“可由”不是应当由,从法理的角度,可以不是应当,因此公房管理机关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将公房的使用权及承租权交由死者的共同居住人继受,也可以收回,但是,如果共同居住人确实有住房困难的,没有地方可以居住的,公房管理机关当然不能强行驱逐共同居住人。

公房一般不能按照遗产处理,但各地的政策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最好咨询本地律师,好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