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这样做有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06:41
公司已于08年11月15日预缴公司场地80天的采暖费(多退少补),1月份物业又要求我公司再预缴30天采暖费的钱,还是说多退少补,我公司拒绝缴纳二次采暖费,物业说要按照什么物业管理合同,要求我们缴纳二次采暖费的违约金,它们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如果你享受了这么多天的服务,你就要交的。你们可以计算一下,你们的取暖天数,然后在和他们协商。
原则是接受服务,就要缴纳服务费,但是对于交违约金好像没有一个具体的法律,就是你们签的物业协议里估计有!呵呵,心平气和的沟通,希望你们能够更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要看你们的物业管理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办理。
但是你说的“二次采暖费的违约金”不知道是什么怎么回事。

那你们对照合同看看怎么约定就怎么办

关键看你所说的“什么物业管理合同”上是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