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将购买方纳税识别号开错,应如何处理?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0:22:55
我公司于2008-12月开给东莞一家客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工作疏忽,将购买方的纳税识别号开错。我公司让购买方出具拒收证明,去税务去办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结果税务所告诉我们现在销售方将购买方税号开错了则由购买方去申请。说这是现在新的规定。然后我又让客户去他方税务申请,结果他方税务说办不了。该怎么办?
你这种情况应由你单位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因为是你单位将购买方税号开错,而且是在销售方(你单位)开具发票的下月,超过下月的才需要购买方出具拒收证明并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你单位只要在开票软件中开出一张红字地票申请单加盖公章,然后到当地税务部门盖章同意后你单位回来开具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正确的蓝票给对方单位就可以了。
是的,按新规定是由购买方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开具红字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的手续。
现在销售方自己开张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就可以了,防伪开票系统要升级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