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贷,债务人为台湾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3:34:53
以大陆房产作抵押的债权,债务人是台湾人,借款合同约定了如发生诉讼,在大陆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请问:有没有规定一定要到台湾诉讼的?

像你说的这样案件,起诉地点是按照当事人双方约定进行的。没有规定说一定要去台湾的~这是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原则~

房屋作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动产是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所以要起诉就要到这个房屋所在的法院起诉对方。而且我国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是要做抵押登记的,一般是到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