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行医的紧急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40:00
一个老医生,之前一直都拥有执业资格证书,在03年重新注册的时候考虑到年龄问题,没有 继续注册。日前给一个十月大的女婴看病,注射了一支针剂,四五个小时后该女婴死亡!根据药理和医理来说,该女婴的死亡绝不是因为针剂注射而发生,因此,是不是可以说,该老医生的 行为虽然属于非法行医,但其行为与该女婴的死亡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医生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呢?在治疗的过程中,该医生先是对女婴的家属告知需要输液治疗,家属以病情不严重,不需要,为由拒绝输液治疗。该医生在为其打针后曾叮嘱家属,回家后好好观察,严重时需进院治疗。家属回家后忙于其他事物,未曾注意到女婴的病情,发现后匆忙前往医院,但赶到医院时该女婴已经死亡。从针剂注射到女婴死亡大概为四个多小时,基本可以排除因注射药剂的原因死亡的可能!根据这种情况,该老医生是否需要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呢?在民事上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如何划分赔偿责任呢?请高手解答!!非常急!!!!谢谢!!!

"在03年重新注册的时候考虑到年龄问题,没有 继续注册。"

停止注册后,继续行医?
还是只是 "日前给一个十月大的女婴看病,注射了一支针剂"

没有医师证看病就是非法行医,如果女婴经法医鉴定不是看病所引起,老中医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但是非法行医是要受到惩罚的,

是非法行医.须自己证明行医行为无过失或与女婴死亡无因果关系.非法行医罪须满足4个条件:1违法2存在客观伤害3存在过失4过失与伤害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