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6:37:33
我有个同学长得很漂亮,有个网站把她的照片发到它的网站上(一个很大很大的网站,里面有广告)大家去看她的照片,而那个家伙的网上有广告,因此造成了经济利益,但是我那同学根本不知情.这样犯法了吗?
但是那网是太平洋网啊......

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3.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答案是肯定的,侵犯肖像权,可以起诉

这家网站构成了侵权,侵犯了肖像权,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那么还不算侵权,事实上有经济利益

你应该要确定一下网上那张照片是不是你同学的,如果是的话那就可以起诉他,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以及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