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相馆营业执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23:37:07
广东开平市办照相馆营业执照,面积40平方。要几钱?是否只用办一个证??

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登记

一、审批项目依据:

(一)法律、法规名称
1、《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1987年8月5日国务院发布);
2、《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实施细则》(1987年9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公布);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发布)。

(二)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个体工商户履行下列管理职责:“对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进行审核、登记、颁发营业执照”。

二、审批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1992]414号。

三、审批时限: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1、法定办理时限: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2、执行办理时限:
自申请人提交所需材料起1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歇业登记:
1、法定办理时限:
(1)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2)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照。
2、执行办理时限: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应按如下时限办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缩短履行告知义务的时限:属简易类登记事项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一般类登记事项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特殊类登记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