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补办自考毕业生档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47:52

1、自考生在首次报考后自考办都会给每位自考生建立一个学习档案。
2、该档案保存在自考办一般应该不会丢失吧。
3、如果真的丢了,你可以询问自考办或者报考部门,如何办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理毕业证书实施细则

第一条 凡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考试及格者,持准考证和合格证书,到地、市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毕业手续。由外省、市转入的应考者须持省自考办开具的收到考籍档案证明信。本科毕业手续申办者,还须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市考试机关审验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地、市考试机关公章,办理毕业手续时使用。

按照《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的规定,符合条件者,在申办毕业手续时,还须向地、市考试机关提供学历证明原件、成绩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地市考试机关初审后,送省考办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免考课程证明》。

第二条 申办毕业手续的时间为每年上半年六月上旬,下半年十二月中旬。

第三条 各地、市考试机关依据专业考试计划对申办毕业手续者的准考证和课程合格证进行核对后登记造册,发给《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第四条 填写《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1.《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由应考者本人用毛笔或蓝、黑色钢笔逐项认真填写,无须填写的项目划/,籍贯须填到省(市)、县级。学历规格、专业栏不得简写,若换过准考证,必须填写曾用报名号。

2.自我鉴定须由本人总结自己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态度;参加自考以来如何处理工作和学习之间的关系及学习中的体会;在历次考试中,是否遵守考场规则等。

3.《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中的思想品德鉴定栏,由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农业人口和待业人员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会助学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4.《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填写完毕后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所在地、市考试机关。同时交近期半身免冠同底版两寸照片两张。

第五条 各地、市考试机关对申办毕业生证书者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