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订立遗嘱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8:17:22
现在的情况如下.
A与B是夫妻 两者都是二婚 A(女方)带来一个儿子C B(男方)未带有子女 但B在前一次婚姻里有一子一女E和F (判给前妻) 婚后 A与B又生育一女儿G (则现在家庭有两个子女为C与G) 男方有父母健在 女方有一父亲
由于两者婚前都无财产 而婚后购置了多处房产 (都是写女方名,只有一处是写A名和C名 一处写B名和G名)
现在希望订立遗嘱 死后夫妻双方财产将分配给现子女C和G 不想分给之前的子女(即E和F,现都已成年) 也不想分给其他人包括父母
问题1.应该如何订立遗嘱? 订立后是否E和F就一定无权分配?
说到底 就是不想让男方家庭分到财产 只想留给现有的子女C和G
问题2. 若有男方外遇的证据(男方自写的声明) 是否发生遗产纠纷可以有利C和G(相对E和F)?
问题3. 若女方先去世 男方后来可不可以变更遗嘱(他的部分)? 如果遗嘱是双方一起订立的呢?
问题4. 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这份共同遗嘱有最高效力, 即之后男方私自订立的遗嘱无效? 男方现在同意写遗嘱,但不能确保以后不变.
问题5. 如果遗嘱不能解决问题,即让C和G继承A与B的所有财产,而E和F无权分配. 那通过什么其他办法达到这个目的? (排除婚后财产公证/离婚)
谢谢!

问题1.应该如何订立遗嘱? 订立后是否E和F就一定无权分配?
说到底 就是不想让男方家庭分到财产 只想留给现有的子女C和G

继承人的继承权源自于被继承人的意志,被继承人有权以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没有问题的。

只要夫妻双方合意,在遗嘱中写上“夫妻双方的共同及个人遗产决定由C和G继承,E、F不得继承遗产。”这一句就足够了。

问题2. 若有男方外遇的证据(男方自写的声明) 是否发生遗产纠纷可以有利C和G(相对E和F)?

遗产纠纷不等于分割夫妻财产。男方的过错不涉及遗产分配。所以无所谓有利于或无利于。只要有遗嘱,就可以剥夺E、F的继承权。

问题3. 若女方先去世 男方后来可不可以变更遗嘱(他的部分)? 如果遗嘱是双方一起订立的呢?

当然是可以变更的,这是他的权利。只要被继承人没有死亡,那么继承就没有开始,在继承没有开始之前当然是可以修改遗嘱的。双方一起订立的,男方可以修改涉及本人财产部分。对夫妻共有和女方部分无权修改。

问题4. 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这份共同遗嘱有最高效力, 即之后男方私自订立的遗嘱无效? 男方现在同意写遗嘱,但不能确保以后不变.

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如果后面也出现男方单独订立的公证遗嘱由于是个人行为,是不得对抗该份遗嘱的。仅仅对个人财产的决定有效。对夫妻共有和妻子所有的财产无效。

问题5. 如果遗嘱不能解决问题,即让C和G继承A与B的所有财产,而E和F无权分配. 那通过什么其他办法达到这个目的? (排除婚后财产公证/离婚)

可以先行将财产转移给C、G。也就是将不动产和部分动产(汽车等)过户、动产直接写一份赠予协议并且移交就行。

1.订立遗嘱有一定的形式要件(自书,代书,录音,公证遗嘱),为避免争议最好去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订立后情况下E,F无权分配。
2.两者无关。
3.可以变更。
4.订立遗嘱是个人权利,不能被剥夺,如果不放心,可以直接将房产过户到子女名下。
5.说过了,直接将财产转移到CG名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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