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8:26:55
我爷爷90年去世时留下一套小洋房(在上海)是私房,没有写过遗嘱,他共有五个子女,有三个在外地工作,户口也在外地,其中就包括我爸.我奶奶在97年时写了公证遗嘱,因为我二伯对我奶奶不好.所以我奶奶把她那份继承的房产留给了我爸和我伯父(两人平分).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我爸能拿到多少?(另外,我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现在这套房子里有两本户口,一本是我二伯一家五口.另外一本是我和我大伯两人.请问拆迁时如何分.按照遗嘱是不是我爸可以拿到房子的百分之35?另外还想问一下,拆迁时私房是按面积来算还是按户口来算.如过有的人想用面积来分有的想用户口分,有的想拿钱有的想拿房子如何办?谢谢各位好心人了,十分的急!
问题补充:那是不是不管我二伯家在这套房子里安排了多少户口,到时候还是要按遗嘱来分啊,不会是他户口多就能能多拿吧?他户口多,会不会影响到我爷爷他子女的利益呢???急!!!

好复杂的问题哦。你爷爷的小洋房属于他跟你奶奶的共同财产,要先跟你奶奶对半分下,剩下的一半,也就是你爷爷的那半五个子女分,每个人是原房子的权利的1/10。你爷爷的分完了,现在分你奶奶的,你奶奶的她的那部分权利给了你爸和你大伯,就是原房子权利的1/4。你爸对房子的权利就是1/10+1/4=7/20。这是平均分法是这样的。如果考虑到什么对老人尽孝阿,具体各个子女的生活状况阿,比例就有所变动了,反正一般情况是这样的。
拆迁现在应该按照面积来算。各地标准不一样,不好说。

既按户口,又按面积.
这个主要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