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合同的违约问题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32:38
情况说明:年前订购了杨凌无公害蔬菜一箱,领取提菜卡一张,提菜卡写明1月19至21日到公司领菜,去了两次公司都称没有了,并承诺年29将订购的菜送入家中。直到年29中午都无消息,下午在到公司,发现公司已关门,门上贴纸条声称:未领到蔬菜者年初8到公司全额退款。
请问这样的事情全额退款就可了事吗?我认为这种事情算是一种违约,法律对这种未签订合同的违约问题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你的情况是违约。提到违约必须提合同,违约条款在合同中必须有明确规定,例如违约金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没有违约金及违约金计算方法并不免除法律责任,这种责任不是违约责任而是损害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依据。象你的情况,去几次的路费可以是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