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解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1:34:49
1、“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可是一年?”:是一年。
2、“若在了解被申请人无财产可执行那申请岂不没有意义?”:有意义,你可要在他无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中止执行(不是楼上朋友说的“终止程序”),这样,你以后在任何时候发现他有财产了,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但如果你不在一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一年后,你就无权再向法院申请执行了,你的钱他不还你就没辙了。
3、“在发生效力的支付令强制执行阶段,能否要求被申请人提供非现金以外的东西,好比劳务?”:
(1)不能。因为强制执行只是执行财产,如果以人身形式偿还债务,一般不支持。
(2)但是,如果你们双方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约定一方以劳务形式还债,法律不禁止,但请求法院支持这样的履行方式不会获支持。
1.是一年
2.申请完,终身有效,除非对方履行完劳动合同
3.支付令仅针对金钱债务,不能是劳务。
一年。
如果被告确实没钱、没财产,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暂停终止程序,待被告有财产线索之时,再继续执行。如果被告有财产而故意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拘留,并执行其财产。执行案件的关键是,必须提供、查找被告的财产线索,否则执行很难有效果。
支付令限于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应该可以与对方协商以劳务抵债。
生效的支付令与民事判决有差不多同样的效力。
若了解到被申请人无财产可执行不是没有意义,到有财产可供执行时仍可恢复执行;非现金以外的东西及其同类物品只要属于被执行人的仍可以执行。
一年
如果被告确实没钱、没财产,人民法院有可能会暂停终止程序,待被告有财产线索之时,再继续执行.
超过1年就不能执行了,但是如果发现对方没有财产可以去法院申请中止程序.
能否要求被申请人提供非现金以外的东西则需要双方达成协议,否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