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单位可以给予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6:51:30

新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员工与单位解除合同,单位一定要给经济补偿,除非单位要加工资给你,就无须给经济补偿了。比如他不想给补偿的话,他可以说,求求你不要走好不好,我每月给你加1元钱,你不要走行吗?这样的话可能会不用给经济补偿,因为法律没明确规定提高工资就不用补偿中这条条款中提高工资的最低标准

如果个人在试用期间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查个人在正式工作期间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一个月或一个星期,这是根据你们当初签定的劳动合同而定.
给予经济补偿是单位自愿给你的,如果单位认为你没有给它带来效益,它就不会发给你了.

单位愿意的情况下当然是可以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自己辞职,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签约的合同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