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商业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13:15
2008.12月份认证增值税发票,5份,金额:13147.01元.税额:2234.99元.
2009.2月份.稽核通知书已到,认证已全部通过。国税务局通知上说:“认证通过的税额,要在2009.2月份申报抵扣进项税,否则不予抵扣”。

请问:2月份的销项只开出5000元,剩下的待抵扣的进项税会作费吗?

不会作废,国税的意思是告诉你们,在2月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要申报2234.99的进项税,至于销项不足,多出的进项税是可以留抵以后期间的。

不会作废,留在下期继续抵

进项大于销项时差额部份叫留抵税款,留抵税可在以后月份继续抵扣直到抵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