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计提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5:56:30
本月销项为24401.65,进项为9954.87,计提城建税(11.39)及教育费附加(34.18)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我们是一般纳税人的 ~~!!
为什么要乘以7%呢??

销项减去进项就是应缴的增值税,本月为24401.65-9954.87=14446.78,按照应缴的增值税为准,其7%:1011.27为城建税,3%:433.40为教育费附加——你这计提得太少了点:)

销项-进项=应缴的增值税*7%=城建税(11.39
应缴的增值税*3%=教育费附加(34.18
应缴的增值税*1%=地方教育费附加
7%指的是城建税税率 而不是增值税的

不对!应:
1.(24401.64-9954.87)*7%=14446.78*7%=1011.27
2.14446.78*4%=577.87
7%是城建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