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与社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02:41
1.公司要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但不给我们买社保,只在协议中注明工资含有社保费,这样是否合法?2.在同一个公司可以签几次临时用工协议?3.没有工卡,没有工资单,怎样证明在公司的工作记录,是否有二个人相互证明就可以?4.在临时用工协议期间辞职,没有提前15天通知,要负什么责任?

1、临时用工协议本身就不合法,企业使用劳动者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2、临时用工协议,是违法的,一次都不行。同一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允许。
3、要证明你在公司的工作事实,很简单,只要你的同事证明即可。如果没有工资单你还可以说公司没有给你发工资,否则请公司出具证据。
4、假如临时用工协议有效,也只能解释为“试用期”的约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