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孩子和财产的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22:57:33
问题一:我提出和老公离婚,孩子刚满100天,我们有一套住房,不过是我老公他爸买的,房产证上也是他爸的名字,我结婚两年来没有工作,现在我们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我还可以分到房子或向他们索要一些经济补偿吗?请问法院会如何判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谢谢了。

知道为什么房产证上是你公公的名字吗?就是为了对付你这样的女人。

孩子刚满一百天作为一个母亲你就要离婚,你有为孩子想过吗?

结婚两年你都没有工作,都是对方照顾你,人家没有付出吗?一句你想要离婚,你就想要分人家的房子,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另外,你没有工作,孩子不一定会给你照顾的。你这样没有责任感的人不配作一个母亲!

房产不是你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不可以分割.如果你离婚,因为孩子太小,原则上都要归母亲抚养.你没有收入,男方应该承担一部分孩子的抚养费用.法院会先调节,调节不成会判离.孩子归你抚养的可能性很大,但你不会得到多少财产.

如果不是你们的产权人姓名,则一般不能直接按共同财产来分割。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a64bef8bcb37437b9f2fb454.html,以上是我的有关文章,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