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民事纠纷会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47:46
我妈妈和隔壁做生意的邻居因为长久的矛盾,发生冲突,我当时不在场,双方动手后报警被带到回龙观派出所,对方的脸被抓破了,但不是很严重,我妈妈的耳朵也被抓破了,对方要求5000块钱的赔偿,调解不成,两个人就都被拘留了,说是要拘留三到五天(具体几天我们也没有弄清楚,派出所也没有给予清楚的答复)。我想知道为什么她可以要求赔偿,我们不可以,而且这件事情是双方的,难道是因为她脸上的伤比较多一点??
请问这样的拘留是合法的吗?拘留是不是也可以有一个确切的时间和理由?会不会是派出所的民警解决事情的方法,大家都不愿意调解,关几天,大家心平气和,也就不再互相追究了,因为本来也不是多大个事。

让你妈妈做司法鉴定,然后让邻居赔偿。

应当是互相赔偿的

这个比较简单,你给你妈妈做司法鉴定,也可以起诉他赔偿啊!

这属于邻里纠纷,互相都有过错,既然都有一些伤,那么互相都有进行赔偿的义务,你们也可以主张一些医疗费,关键还是配合警察的处理,对方要这些钱是不合理的,不会得到支持。

合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从本案例中看,你母亲和邻居是情节较轻的。具体确切时间是由当地派出所在五日以内选定。
这个不是派出所的民警解决事情的方法(大家都不愿意调解,关几天,大家心平气和,也就不再互相追究了) 。 也不是为了这个目的,但是立法中应该有这个目的,起到警醒、警示的作用。
这个事情看似不大,但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中的规定。所以你母亲和邻居遭到了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