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职工试用期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05:52
1>如果我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法律有规定要多少天吗?
2>在酒店工作,试用期内提出的辞职,如果没有到规定时间就走人了,我可以拿回我的健康证吗???就算不要他的工资???

试用期是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期限。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限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健康证属于本条规定的“其他证件”。该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如酒店经协商仍不返还你健康证的,你可依据此条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其责令酒店改正,并赔偿你因没有健康证而不能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损失。

1.没有具体的期限来规定试用期提出辞职的,只要在一周前申请辞职就行。

2.工资是必须要的,拿到工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