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8:00:27
我是去年7月1日到北京公联停车管理公司入职的一位职工,公司通知我7月15日去朝阳医院停车场上班,我每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一天也没有休息日,按劳动合同法来讲本公司应该基本工资+没有休息日的加班费来清算公司职工的工资才对吧。可公司只发800元的基本工资+不知怎么算来的110元的加班费。我总觉的公司这样发工资是不对的,我们一个月一天也不休息,总不至于就挣这点工资吧。我希望找个懂劳动法的人士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存不存在苛扣我们工资的问题?

你入职的时候有没有和公司约定好薪酬和休息日呢,劳动法规定每周至少有一天休息日,休息日加班费是200%,如果按工资800元计算,加班费也不止110元,不过也多不了多少。如果你希望去仲裁的话,手里必须具有能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比如工资卡、工资条、胸卡、劳动合同等等。

公司这样发工资是违法的,你可向12333劳动监察热线举报!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找单位先问明情况,当有争议后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请仲裁